11月10日,在瑞士日內(nèi)瓦,《濕地公約》秘書長蒙巴(右)為中國湖北武漢頒發(fā)“國際濕地城市”認證證書。
第二批“國際濕地城市”頒證儀式10日在《濕地公約》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日內(nèi)瓦分會場舉辦。《濕地公約》秘書處為這批來自13個國家的25個新晉“國際濕地城市”頒發(fā)認證證書,其中包括安徽合肥、山東濟寧、重慶梁平、江西南昌、遼寧盤錦、湖北武漢和江蘇鹽城7個中國城市。
新華社記者 連漪 攝
【糾錯】
【責(zé)任編輯:周楚卿
】
11月10日,在瑞士日內(nèi)瓦,《濕地公約》秘書長蒙巴(右)為中國湖北武漢頒發(fā)“國際濕地城市”認證證書。
第二批“國際濕地城市”頒證儀式10日在《濕地公約》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日內(nèi)瓦分會場舉辦。《濕地公約》秘書處為這批來自13個國家的25個新晉“國際濕地城市”頒發(fā)認證證書,其中包括安徽合肥、山東濟寧、重慶梁平、江西南昌、遼寧盤錦、湖北武漢和江蘇鹽城7個中國城市。
新華社記者 連漪 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