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“一部手機實現(xiàn)財務自由”的發(fā)財夢,到被數(shù)十名親戚朋友追著要債……近期,在河南省新鄉(xiāng)市輝縣市,被取保候審的王某林,向記者回憶了親身經歷的傳銷噩夢。
2023年5月,按照公安部指揮部署,各地公安機關對河南“美特美”商城傳銷案展開集中收網。2.2萬人參與,遍及全國數(shù)十個省區(qū)市,共注冊賬號16萬余個,總層級達131級,涉案金額高達45億元……兩年多時間里,這一網絡傳銷組織如何實現(xiàn)“病毒式”傳播繁殖,網絡傳銷呈現(xiàn)哪些新特點,怎樣實現(xiàn)有效打擊?新華社記者對此進行了深入調查。
一部手機實現(xiàn)財務自由?
當時,剛從某保險公司辭職的王某林,被朋友帶入一個宣介會現(xiàn)場。
“每個月多賺幾千元到十幾萬元都不是問題,一部手機實現(xiàn)財務自由,實現(xiàn)人生夢想?!薄百I買買,賣賣賣,每天三分鐘,賺錢很輕松!”……組織者范某華,站在舞臺中央,侃侃而談“發(fā)財之道”。臺下的人們,兩眼放光。
即便有數(shù)年保險行業(yè)從業(yè)經歷,王某林還是繳納了200元會費,加入“美特美”商城。
圖為“美特美”商城為吸引人加入而虛假宣傳的“口號”。河南省輝縣市公安局供圖
此后,王某林開始在商城“買賣”一款山楂酒,每次進3千、5千、1萬元不等的貨,3天或9天進貨一次。根據(jù)規(guī)則,1萬元的貨款在15天后會自動變成1.15萬元,即每半個月交易者可以獲得15%的靜態(tài)收益,其中1%上交平臺。
如果要保本,至少要保持每3天交易一次的頻率,不斷往里面投入貨款。在注冊90天內,必須推薦至少3人加入,否則只能獲取金額收益的60%,其余轉為平臺積分。
“最終錢都被凍結在里面,取不出來。說是賺錢,手里永遠沒錢,根本不可能全身而退。”王某林醒悟的時候,已經投了十幾萬元,深陷其中。
輝縣市50歲的小學數(shù)學老師楊某勇也沒算清這筆賬,通過刷信用卡、找銀行貸款共50萬元投入平臺,最終血本無歸。
“往里投多少才能回本,掌握不了;傳銷頭目胃口多大,不知道;平臺什么時候運行不動,預測不了;最后什么時候崩盤跑路,控制不了。”加入平臺一年多,楊某勇頭發(fā)全白了。
商城是幌子,商品也是幌子
2021年5月,新鄉(xiāng)市公安機關發(fā)現(xiàn)新鄉(xiāng)市美特美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異常,存在違法犯罪嫌疑。在河南省公安廳指導下,新鄉(xiāng)市、輝縣市兩級公安機關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。
經查,有著傳銷犯罪前科的范某華,注冊成立新鄉(xiāng)市美特美商貿有限公司、河南省美特美實業(yè)發(fā)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,先通過互聯(lián)網搭建“美特美”商城,后更名為眾信合約商城,自稱是“逆向盈利商業(yè)系統(tǒng)的開創(chuàng)者”進行運作。
圖為“美特美”商城為進一步擴大宣傳、騙取財物而制作的宣傳手冊。河南省輝縣市公安局供圖
線下,組織集體培訓、全國巡回宣講、招商會等;線上,通過互聯(lián)網、微信群大肆宣傳,將商城定位為先賺錢后消費的顛覆式創(chuàng)新、多融合性電商平臺。
實際上,“美特美”商城指定售賣的某品牌山楂酒成本價為每瓶8元、出廠價每瓶14元,而商城定價為每瓶250元?!懊捞孛馈惫鞠蛟撋介粕a公司實際購貨量為8.6萬瓶,而平臺數(shù)據(jù)顯示,截至案發(fā),“美特美”商城共銷售5400萬瓶。
商城是幌子,商品也是幌子,并未真正生產和銷售。它們被用來掩蓋“互助資金盤”的本質,掩蓋實為傳銷的真相。
“他們以發(fā)展人員的數(shù)量和投資金額作為計酬返利依據(jù),引誘參加者繼續(xù)發(fā)展他人參加?!陛x縣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宋峰說,“美特美”商城涉及新型網絡傳銷形式。
經公安機關深入偵查,專案組民警攻堅克難,共細致梳理出該組織7000余個涉案賬戶和7700余萬條資金流水,審計、固定該組織131層層級傳銷參與人員情況。
全鏈條摧毀傳銷團伙
2023年5月,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集中收網,對全國范圍內涉案犯罪嫌疑人進行抓捕,實現(xiàn)對該傳銷組織從骨干分子到研發(fā)、運維人員的全鏈條打擊。截至目前,公安機關已抓獲200多名犯罪嫌疑人。
圖為警方獲取全量“美特美”后臺數(shù)據(jù)現(xiàn)場。河南省輝縣市公安局供圖
公安機關調查發(fā)現(xiàn),范某華長期從事傳銷違法活動,多次受到公安、工商部門查處打擊后仍不悔改,糾集家庭成員組織“美特美”傳銷團伙,打著“網上購物商城”的幌子,通過發(fā)展人員和非法收取資金維持運轉,達到騙取錢財?shù)哪康摹?/p>
“處在傳銷組織‘金字塔頂’的人,不斷對塔底的參與者‘割韭菜’,錢就在這個盤子里流動?!陛x縣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陳家樂說,把新參與者的資金作為利潤分給最初的參與者,從而吸引更多人參與,這是換湯不換藥的“龐氏騙局”。
近年來,網絡傳銷逐步替代傳統(tǒng)傳銷方式,其特點為以互聯(lián)網為載體,建立金字塔式、多層次的宣傳、營銷渠道。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傳銷犯罪偵查處有關負責人表示,這種新型傳銷方式,多打著“電子商務”的名義,拋出“微營銷”“網絡直銷”等概念,宣稱高利潤、高回報,“欺騙性更大、隱蔽性更強、發(fā)展速度更快、危害范圍更廣”。
圖為輝縣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將嫌疑人送押執(zhí)行。河南省輝縣市公安局供圖
此類案件如何打擊?河南省公安廳涉眾型犯罪偵查總隊政委屈海威介紹,在“美特美”商城傳銷案偵破過程中,警方從線索入手深挖細查,向上穿透資金來源、向下深挖犯罪鏈條、平行拓展犯罪網絡,從而全面查清傳銷組織,鎖定核心人員。
為進一步遏制網絡傳銷發(fā)展蔓延勢頭,公安部近期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網絡傳銷犯罪集中打擊行動,重點打擊涉及重大民生問題和打著重大政策旗號的新型網絡傳銷、跨境網絡傳銷等傳銷犯罪活動。
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,公安機關將進一步創(chuàng)新思路、提高能力,重拳打擊非法集資、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,堅決守護好老百姓的“錢袋子”。
無論以什么樣的噱頭、打著怎樣的幌子,都掩蓋不了傳銷活動“拉人頭”“龐氏騙局”的本質。非法傳銷“擊鼓傳花”,并未產生任何實際價值,“高額返利”是“后來人”的本金,所謂“發(fā)財”必然只是南柯一夢。全鏈條打擊傳銷違法犯罪,各部門要各司其職、合力打擊,同時加大宣傳力度,進一步普及識別網絡傳銷的知識;社會公眾要自覺抵制傳銷、避免誤入傳銷陷阱。
統(tǒng)籌:張曉松、楊維漢
記者:任沁沁、熊豐
編輯:賈真、楊文、劉禎
新華社國內部出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