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三號
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(guān)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〉的決定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于2023年3月13日通過,現(xiàn)予公布,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(xí)近平
2023年3月13日